2009年4月21日星期二

忆起

突然想起一年前的生日,去年的生日,十七岁的生日。当时傻乎乎的我,有一个喜欢了将近四年的男生,大概中二就开始喜欢了吧!那男生是一个优秀学生,和我同窗五年以来都名列前矛,前五名以内必有他的大名。蛮黑的,曾经被不认识的人误以为是马来人,闹笑话。朋友都问我到底喜欢那男生哪一点。我倒是不知道,好像是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他的。“日久生情”大概就是这意思吧?如果一定要说我喜欢他什么,应该是他那永不放弃的毅力吧!我绝对不能够像他那般把吃苦当吃补。话说去年我生日当天,他只是偶然听到其他朋友祝我生日快乐,然后走过来淡淡地一起祝福罢了。友人逮到一个我不在场的机会问他怎么没有送我生日礼物(前年他送我一个相框),他说不想让我误会他和我之间的关系。友人追问:“那么你知道她一直喜欢你么?”他回答:“知道。不过我现在想要以学业为重。”到了图书馆,另一个友人又问:“你曾经喜欢过她吗?”他很干脆地说:“没有。”事后,友人大概想让我对他死心,方才告诉我这件事。我果然错了,不应该期待他的生日礼物,不应该期待他也喜欢我。呵呵,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可笑啊!自那天起,我对他退了烧,原本炽热的爱恋之心一夜之间冷却了一大半。他无视我对他的喜欢,连亲口向我表示“只当你是普通朋友”的话语也省下了。真有他的。认为暗中享受我对他的爱恋而在心里头暗爽很好玩么?一想到这点实在很令我火大。不过,一年后的今天,我向自己起誓,绝对不会再让他把我当作玩具一样玩弄在手指间。我对他的爱恋之情,就在今天这一分这一秒断得一干二净。从今以后,他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老同学。如果没有必要,我不会让目光在他身上逗留一秒钟。如果没有必要,我不想再和他说一句话。万一真的逼不得已要和他说话,我也会用最冷淡的方式回应他。我不会承认他是我的初恋,就像他一直以来都只当我是普通朋友一样。我要强行抹去他在我记忆里留下的些许影响,最好连他的名字也忘了。一切的一切,都在这神圣的日子结束吧!十八岁的我要开始喜欢另一个人咯!(笑)

2 条评论:

纯纯 说...

不要那么“狠心”~
因为那毕竟是个回忆啊!^^
或许有那么一点的不愉快,但那依然是你生命旅程中的其中一段啊!^^

angeline 说...

如果我一直想到他,那才更糟糕呢!

=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