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3月30日星期一

目光

曾有被冤枉的感觉么?应该有吧!忘了.不愉快的记忆没有必要紧记在心,让它一次又一次地在脑海中浮现惩罚自己.为什么会被他人冤枉呢?不够了解对方?还是不肯了解对方?哪怕是曾经出生入死的同伴,只要彼此怀疑对方的忠诚度和信任度,自然不排除自己被对方陷害的可能性.人与人之间的密切关系之所以能够维系下去全靠一个"信"字.只要"信"字因为某些因素而破灭,剩下的就只有"人""言".听过一句成语"人言可畏"吗?一人传虚,万人传实.有时侯事情的虚虚实实就是由此而来.人总是很容易受语言影响,尤其是他们自以为是事实的话语.有时侯,单单只听了一方的辩解便认为已经掌握整件事的真相.有的甚至还故意在添油加醋后转告其他与他们一般见识的人.就这样,真正的实情被忽略了,被扭曲的所谓真相却受到大家的认同.此谓冤枉.或许你会认为这么一来对当事人不公平.可是,"公平"通常都是公众说了算.谁会在乎一个无名小卒的疯言疯语呢?现实的社会里,人人都不是活在阳光下,而是活在别人的目光范围内.任何一个微小的动作,别人都一一看在眼里,记在心里.只要时机一到,嘴巴便像关不上的水咙头般毫无遮拦,是非对错都是由那张嘴来评论.只要能说服大多数人,又有谁会去关注那已被遗忘的真相呢?人性,有时真的很无奈.因此,看开点吧!切记,公道自在人心.谁的心呢?你的心.

2 条评论:

远尘 说...

其实,在这世上,价值观的问题,很难有个准确的答案,什么是对的,什么是错的..
也许,就只能靠“少数服从多数”来决定吧..只要多数人认为那是对的,那就是对的..
但这样,也许就像你说的,真相有时却被埋藏了..

xy tam 说...

long time no see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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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un care what people looked or feel about you,what important is your heart.